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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馆)现设机构:办公室、监督指导科、管理科、技术科。
(一)办公室
组织制订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馆)各项工作的督办、协调;负责文秘、会务、本局(馆)机关档案、综合统计、信息调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访保密、财务、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宣传、外事、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的研讨与交流活动,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二)监督指导科
宣传贯彻国家档案法规、规范;负责制订全市档案法规和档案业务规范标准;负责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核准专业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的设立;对全市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市直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农村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并核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管理科(挂“珠海市档案寄存中心”牌子)
负责接收市直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从社会上征集、收集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史料及实物;按照规范整理馆藏档案、编制各类检索工具;负责馆藏档案的统计、保管、保护、修复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编辑研究和公布、出版馆藏档案及信息,参与本市有关的史志编写工作;负责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为本市各工作部门和社会提供档案信息和档案寄存、代管、咨询等服务。
管理科加挂“珠海市档案寄存中心”牌子,对全市未到进馆期限但本单位无条件保管的档案和不属于进馆范围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开展寄存、代管服务。
(四)技术科
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方案,研究和推广先进技术在档案和档案信息管理中的应用;制定电子文件的归档规则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电子文档和档案信息在各类信息网络中的传输、使用;参与党政办公网络的电子文档管理;负责档案信息网站的建设,进行档案数据库的维护和数据处理;负责局(馆)技术设备的维护,开展各类档案信息的数据存贮、转换、传输、加密、控制等技术处理工作;研究和应用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技术,负责全市重大活动声像档案的摄制工作;开展档案科研活动,申报和评选档案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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