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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申报核准 |
| 一、核准范围 珠海市以科技档案为主体的科技事业单位,包括: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院所,工程勘察设计院所,医疗卫生单位,地质、测海洋、环保等观测、测绘调查单位,均须进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 二、核准等级 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分为三个等级:省级先进、国家二级、国家一级。 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评分多少认定等级。 各等级分标准为: 国家一级 95分以上(含95分) 国家二级 85分以上(含85分) 省级先进 75分以上(含75分) 申报等级原则上由低向高逐级进行,确实具备条件的,报经省档案局批准,可以越级申报"国家二级"。申报"国家一级"的,必须在通过"国家二级"认证满一年后方可申报。 三、核准程序和依据 (一)核准程序 1、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向省或市档案局提出相应的申报等级:市属科技事业单位申报档案管理省级先进,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市档案局申报;省属科技事业单位申报档案管理省级先进,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省档案局申报;凡申报国家级档案管理的市属科技事业单位,由市档案局负责审查后,向省档案局申报;省属科技事业单位,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省档案局申报; 2、根据申报单位的申请,市档案局可为申报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3、预评。在收到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按照不同的申报等级,省、市档案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正式组织评审。 4、考评工作。考评工作原则上按照申报单位的隶属关系,省、市档案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 5、核准发证。按照核准权限的不同,由省或市档案局根据考评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同意后,向科技事业单位发证。 (二)核准权限 1、珠海市属科技事业单位申报省级先进档案管理,由市档案局会同该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评,由市档案局核准;申报国家二级档案目标管理由省档案局组织考评并核准;申报国家一级档案目标管理由国家档案局组织考评并核准,或受委托由省档案局组织考评,报国家档案局核准。 2、中央及省属驻珠海的科技事业单位,可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主管部门向国家或省档案局申报不同等级,由国家或省档案局组织考评并核准。 (三)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国家档案局《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办法》; 3、《广东省执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申报材料 1、档案管理升级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和档案工作概况;自检情况; 2、广东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登记表; 3、广东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4、自检评分表。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四份。 五、办结时限 属于市档案局核准的单位,自收到申报材料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考评,批复材料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六、受理部门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 地 址:市政府大院5号楼407室 联系人:吴广平、刘玉芝、吴蔚 电 话:2255528(也为传真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