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重点在建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现场服务
  档案工作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重点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帮助各有关部门做好我市重大在建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充分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配合政府提出的"贴心、贴身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优质服务的转变,我局将积极做好档案管理现场服务的各项服务工作。
一、重点在建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范围
  列入市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市政府年度"十件实事"的项目;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举办或承办的全市性的重大活动。
二、现场服务主要措施
  1、建立全市重点在建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登记制度。
  凡属于"范围"内的新建、在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重点建设项目,由我局监督指导科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主动给项目主管部门发送《国家重点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主管部门填好后,送到我局登记备案;重大项目在开工前、重大活动在筹备期间,我局将主动送"登记表"上门,有关单位填表后报我局备案。我局将根据登记的情况,对重点在建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有计划地进行指导,协助各单位做好档案工作。
  各项目主管部门、重大活动主(承)办部门,须同时配合我们的指导,及时向我局报告档案管理情况。
  2、建立定期和跟踪服务机制。
  定期服务,在工程开工(或活动筹备)、工程(或活动)进行中段、竣工验收(活动结束)三个阶段,定期上门进行重点业务指导。
  跟踪服务:对建设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实行动态指导,除定期指导外,还不定期地通过电话咨询和随时上门服务等方式给予指导。密切关注有关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在竣工验收完成和活动结束后,督促与帮助其按规定立卷归档。
  3、实行专人负责制。对各项在建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实行专人指导和联系。
  4、公布指导人员名单。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为档案业务指导的实施部门,具体指导人员:吴广平、刘玉芝、吴蔚,电话(传真):22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