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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国资办〔2009〕2号

关于举办《文书保管期限表》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将按新标准执行,为了做好《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调整编制工作,市档案局今年将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审查工作。近期将面向市属国有企业举办培训班,开展培训辅导,讲解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和要领。请市属各企业、有关单位及属下单位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此次培训,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市属各企业、有关单位及属下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2、培训内容:新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定。
3、培训时间:2009年3月2日上午8:30–11:30
4、培训地点:珠海市电视大学222教室
5、收费标准:100元/人

  请各企业、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到珠海档案业务培训中心(香洲区夏美路85号1楼,联系人:洪培培,电话:2132414)或市档案局办公室(香洲区东风路2号市府大院5号楼411,联系人:郭惠良,电话:2222682)报名。同时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市国资委办公室备查。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档案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