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06年3月15日 第5号(总第70号)
关于表彰珠海市2005年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珠府〔2006〕14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外经贸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推动我市外经贸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成绩喜人、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其中有7个单位和12家企业在全省2005年度外经贸工作评比中获奖。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5年外经贸工作成绩优异的金湾区等13个单位进行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奋勇当先,力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好成绩;希望全市各单位、各企业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推动工作,加快发展,共同为促进我市外经贸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珠海市2005年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珠海市2005年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
一、广东省2005年度外经贸工作获奖单位
(一)开发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奖
1.吸收外资规模奖
(1)二等奖(奖金15万元,奖牌1幅)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珠海临港工业区
(2)三等奖(奖金10万元,奖牌1幅)
珠海市平沙工业区
(3)四等奖(奖金5万元,奖牌1幅)
珠海保税区
2.吸收外资超增幅奖
珠海临港工业区(奖金10万元)
珠海市平沙工业区(奖金10万元)
珠海保税区(奖金5万元)
(二)外经工作奖
1.一等奖(奖金5万元,奖牌1幅)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二等奖(奖金3万元,奖牌1幅)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型出口企业奖
1.二等奖(奖金5万元,奖牌1幅)
伟创力实业(珠海)有限公司
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
2.三等奖(奖牌1幅)
佳能珠海有限公司
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伟创力电脑(珠海)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集团公司
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珠海松下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松下电池有限公司
二、珠海市2005年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
(一)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奖
1.一等奖(奖金15万元,奖牌1幅)
(1)金湾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84亿美元,同比增长58.73%
(2)香洲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35亿美元,同比增长39.91%
(3)珠海临港工业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3亿美元,同比增长101.91%
2.三等奖(奖金5万元,奖牌1幅)
(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8亿美元,同比增长10.82%
(2)斗门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6亿美元,同比增长11.58%
(3)珠海保税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520万美元,同比增长56.86%
(4)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5.02%
(二)吸引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投资奖
1.一等奖(奖金10万元,奖牌1幅)
(1)斗门区:合同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3700万美元,实际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3240万美元
(2)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同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2800万美元,实际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3118万美元
(3)珠海临港工业区:合同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1599万美元,实际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1406万美元
2.二等奖(奖金5万元,奖牌1幅)
(1)香洲区:合同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1721万美元,实际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1600万美元
(2)金湾区:合同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1134万美元,实际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655万美元
(3)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合同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201万美元,实际利用500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1300万美元
关于表彰2005年度促进就业再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珠府〔2006〕1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全面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广大企业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各类失业人员转变观念,自强自立,克服困难,自主择业,自谋职业,顺利实现就业再就业。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贡献良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先进企业”,刘薇等20人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先进个人”,姚宁斌等20人为“进厂务工、自主创业先进个人”,香洲区人民政府等21个集体为“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陈跃平等30人为“就业再就业先进工作者”,古春婷等3人为“就业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就业再就业工作争创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群众团体、各类企业和全体劳动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勇于进取,共同把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珠海市2005年度促进就业再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珠海市2005年度促进就业再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先进企业”名单(共18个,排名不分先后)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市属)
2.广东天河城百货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扬名广场分公司(市属)
3.广东邮电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珠海分中心(市属)
4.珠海松下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市属)
5.珠海麒麟统一啤酒有限公司(市属)
6.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属)
7.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香洲区)
8.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香洲区)
9.珠海民润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香洲区)
10.珠海市山祥物业管理公司(香洲区)
11.珠海市斗门世纪印材制造有限公司(斗门区)
12.珠海市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斗门区)
13.珠海市斗门区德光电子制品厂(斗门区)
14.珠海禾申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斗门区)
15.珠海柏围服饰有限公司(金湾区)
16.珠海市金天章电脑表格印刷有限公司(金湾区)
17.珠海市平沙兆成制衣厂有限公司(金湾区)
18.珠海世慕玩具工业有限公司(金湾区)
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共20人,排名不分先后)
1.刘 薇 (广东天河城百货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扬名广场分公司)
2.徐 华 (广东邮电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珠海分中心)
3.梁志军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高 昂 (珠海松下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5.白世祥 (珠海麒麟统一啤酒有限公司)
6.赖云海 (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宋养锋 (珠海市香洲区环卫所)
8.吴志军 (永新毛纺有限公司)
9.李念慈 (珠海永隆集团有限公司)
10.李海燕 (珠海市南洋海景酒店有限公司)
11.潘群娣 (珠海市香洲区妇女联合会)
12.李道勇 (珠海泓利织带厂有限公司)
13.冯百荣 (珠海市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
14.卓惠芬 (珠海市斗门区德光电子制品厂)
15.彭贤书 (珠海禾申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李穗幸 [新际玩具(珠海)有限公司]
17.蔡志良 [东国氨纶(珠海)有限公司]
18.关基显 (珠海市有利线圈电子有限公司)
19.王大卫 [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
20.易 花 [霍华德模坯(珠海)有限公司]
三、“进厂务工、自主创业先进个人”名单(共20人,排名不分先后)
1.姚宁斌 (珠海市香洲满庭芳福托妮斯美容院)
2.翁建新 (珠海市香洲海真鲜海味商行)
3.王晶明 (香洲鲜巴佬熟食店)
4.杨水根 (珠海市香洲飞亚灯具经营部)
5.梁北围 (香洲区横琴镇养殖户)
6.朱红军 (香洲诚诚燃气用品店)
7.孙良通 (珠海市信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8.朱伟君 (香洲区小泉居餐饮有限公司)
9.梁焕辉 (斗门区莲洲镇水产养殖技术信息站)
10.周浓笑 (斗门区乾务镇乾西村塑料工艺花外发加工户)
11.梁建荣 (珠海市建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2.秦超毅 [伟创力电脑(珠海)有限公司]
13.邝敏生 (珠海市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
14.张惠洁 (斗门区益力鸡精厂)
15.吴甲大 (金湾区三灶镇鱼林村家庭养兔专业户)
16.黄守雄 (珠海市万鑫职业培训学校)
17.李志强 (金湾区平沙镇连湾社区卫东家庭和社区加工户)
18.陈德军 (金湾区南水镇绿宇洲农庄餐厅)
19.林亚珍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有限公司)
20.张丽芳 (万山芳姐海味店)
四、“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共21个,排名不分先后)
1.香洲区人民政府
2.金湾区人民政府
3.斗门区人民政府
4.珠海市国资委
5.珠海市财政局
6.珠海市总工会
7.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8.珠海市公安局
9.珠海市商业银行
10.珠海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11.珠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2.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13.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14.香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香洲区财政局
16.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17.香洲区唐家湾镇人民政府
18.金湾区平沙劳动保障事务所
19.金湾区新晨职业介绍所
20.斗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1.斗门区井岸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五、“就业再就业先进工作者”名单(共30人,排名不分先后)
1.肖益强 (市国资委党委)
2.沙清生 (市财政局)
3.丘 勤 (市国税局)
4.梁忠浩 (市农业局)
5.赖戊亮 (市民政局)
6.张小莲 (市教育局)
7.陈跃平 (市国资委)
8.郭扬琼 (市商业银行)
9.林志武 (市劳动保障局)
10.蔡伟强 (市劳动保障局)
11.冯华强 (市就业办)
12.张崇波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3.黄鸿孟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4.林喜斌 (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15.冯向阳 (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16.王玲萍 (香洲区人民政府)
17.何玉景 (香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8.谢月英 (香洲区香湾街道办碧涛居委会)
19.杨丽斌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0.欧华汉 (香洲区翠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1.梁锦全 (斗门区人民政府)
22.黎国栋 (斗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3.李泽明 (斗门区白蕉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4.黄长添 (斗门区白蕉镇东湖村村委会)
25.梁庆伦 (金湾区人民政府)
26.陈铭梓 (金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7.梁悦华 (金湾区南水镇政府)
28.陈向荣 (金湾区红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9.黄秀惠 (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社区居委会)
30.续向群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劳动局)
六、“就业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3人,排名不分先后)
1.古春婷 (珠海特区报社)
2.郭金荣 (市劳动保障局)
3.严杰雄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珠海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7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珠海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二○○六年二月十日)
按照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和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安全监管局《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21号)要求,2006年,我市香洲、金湾、斗门三个行政区要率先建成“平安畅通县区”。为落实创建工作,实现国家、省提出的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营造和维护我市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二、工作目标
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各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各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3%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下降2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恶性交通事故。
(二)2006年年底前,金湾区、斗门区城区和各中心城镇按照“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实现道路隔离和绿化。对道路中心线、车道线、禁止和指示等标志标线缺失,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更新标志、标线和显示管理信息不明确、不合理的,进行调整和完善。香洲区继续按照“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要求开展工作。
(三)2006年年底前,香洲、金湾、斗门辖区国道中间防撞栏缺口封堵率占应封缺口的80%以上,省道中间防撞栏缺口封堵率占应封缺口的50%以上,国道穿城路段和城市主干道中间防撞栏设置率和加高率占应设置、加高中间防撞栏的80%以上,省道穿城路段和城市主干道中间防撞栏设置率、加高率占应设置、加高中间防撞栏的50%以上。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由陈英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土贵、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庆云、香洲区副区长林海涛、金湾区副区长陈钢、斗门区副区长黄志敏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安全监管局、财政局主管领导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并成立专门办公室,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土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开元担任,成员为各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安全监管局相应设立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工作帐单,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检查督促。
3.组织制定《珠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报市政府发布实施。
4.对创建活动情况组织明察暗访,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
(二)各区政府。
1.各区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各区政府安排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3.各区、镇(街道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每次会议至少解决1至2个影响交通安全的实际问题(重点是解决交通事故黑点整治、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认真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 各区组织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明确本地区年度预防交通事故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要求,特别要重点解决经费投入不足,区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
5.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区政府要与各镇(街道办)及各职能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镇、街道办与各居(村)委会,各职能部门与分管的行业、厂矿企业也要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6.加强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各区政府要组织辖区安全监管、公安、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对照治理前后的交通事故数量、死亡人数、事故特点和原因评价治理效果,对效果不明显的,要重新组织治理。同时,对2006年以来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路段逐宗进行排查,并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7.完善道路隔离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各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并积极争取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按要求完善辖区各快速干道、国道、省道的中央隔离设施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不断完善辖区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与等外公路、乡村道路的交叉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路口让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桩,逐步施划减速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8.各区要组建交通协管员队伍,并把交通协管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交通协管员派驻交警部门,在交通秩序乱点、堵点、事故多发点协助维护秩序,逐步解决道路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
9.各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各区政府要制定辖区居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
(2)各区、镇(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负责一个交通安全村、一个交通安全社区、一个交通安全企业、一个交通安全学校的建设。年内,各区90%以上的社区、自然村和所有的学校、企业、单位实现创建目标,80%以上的家庭至少接受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各区要组织辖区各镇、街道办和居(村)委会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辖区50人以上的单位,要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10、各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泥头车专项整治。要组织各镇(街道办)、居(村)委会对辖区内无牌无证、异地号牌摩托车和泥头车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对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证驾驶、超载、随意横穿马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套牌、假牌泥头车上路行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切实减少摩托车、泥头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市各相关职能部门。
1.狠抓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针对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畅通的主要违法类型,不间断地开展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摩托车超载、假牌假证泥头车上路以及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管出权威,管出声势,管出规矩。对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及时通报给市交通局。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市交通局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2.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公路局、香洲区建设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按各自职责,全面梳理全市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其中不合理部分,及时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让行标志标线和警示标志,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解决新旧标线相互混淆问题。要继续做好交通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安排和落实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全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做好明珠路与金鸡路口、海滨路与景山路口等39个路口的渠化改造,并尽快完成柠溪市场、南坑市场人行地下通道和珠海大道南屏段3座人行天桥的建设工作。
3.及早启动静态停车的规划建设。市规划局年内要组织制定我市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停车场建设速度,运用多种方式筹资建设大型公用停车场。鼓励企业投资和经营公共停车场,鼓励建筑物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高社会停车场的利用率。市建设局要严格大型建设项目停车场建设的审批和竣工验收程序,凡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区、风景旅游区等必须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住宅小区要建人车分流的地下停车库,超额配置停车位,缓解停车设施供给与需求矛盾。
4.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市交通局、农业局要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加强驾驶人素质教育,并结合交警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考试和新学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情况,对驾驶学校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问题的驾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培训资格。市公安局、农业局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坚决杜绝考试把关不严,甚至不考试就发证的现象。对3年以内(含)驾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对培训、考试、发证情况进行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教练员、考试员、驾校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强化机动车登记管理和安全检验。市公安局要严把车辆注册关和检验关,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报废注销率,禁止无合法牌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市质监局要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机动车检测站,要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
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市各新闻单位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各电信部门要通过发布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市司法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市教育局要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市交通局要抓好专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教育。市农业局要将农机驾驶人作为重点,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各社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员工遵守交通法规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单位安全评估考核,提高员工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是交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各区政府具体实施方案和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要于2006年2月28日前报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不断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检查督促,力争取得实效。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区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各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也要对本辖区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各区在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向全市推广,深入推进全市创建工作。
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78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法制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主体为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而建立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是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l0号)、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7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各级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领导重视、机制科学、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
为做好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立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冼文(市政府)
副组长:杨静辉(市法制局)
成 员:童年生(市法制局)
张时荣(市编办)
韦彦红(市监察局)
吴永义(市机关作风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联系电话:2114104,传真:2232110,以下简称“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办公室主任由童年生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具体负责对各区、各部门报送的自行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执法职责分解等材料进行审核及公布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本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指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内容和措施
(一)梳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行为。
1.梳理执法主体。按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三类执法主体,结合“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的职责进行梳理。各区、各部门按照上述三种分类分别列举本地区、本部门的执法主体,以及确立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和“三定”规定。梳理确立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时,要列明具体的法律名称、条款与内容,以及“三定”规定的文号。(格式及范本见附件1)
2.梳理执法依据。将本区、本部门履行法定职权中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按照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等内容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对废止无效的、与上位法抵触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清除,或提出废止及修改建议。(格式及范本见附件2)
3.梳理执法行为。执法行为分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登记、备案等)九类。各部门按照上述分类,分别进行梳理。每类执法行为要分别列明行为名称(内容)、行为次类别(如行政处罚行为要列出本部门可以行使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等)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必须列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的详细内容)。(格式及范本见附件3)
上述各项梳理工作应于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在2006年内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梳理结果。
(二)明确执法岗位责任。
根据本区、本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确定不同机构、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并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确定执法责任要做到科学合理,既要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配合协作。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岗位责任的结果以表格形式列明(格式见附件4),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各区、各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方案由各区、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并报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备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必须在2006年8月30日前制定并组织实施。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市政府的评议意见。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分别由上级部门和市政府评议考核。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应追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不但要明确对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追究,更要注重对行政执法机关和部门行政首长的过错责任追究。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市编办、市机关作风办等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共同推动《珠海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到位。
(五)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市法制局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执法队伍准入关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联系。
各区、各部门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指定一名熟悉相关业务的法制工作联络员,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并将联络员名单报表(见附件5)于2006年3月10日前报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
(二)制定方案,明确要求。
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已根据以往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单位,也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
(三)积极推进,落实责任。
按照本方案和有关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不得拖拉。凡不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对部门有责任的,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承办机构有责任的,追究承办机构领导的责任;对承办工作人员有责任的,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评议考核。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在2006年9月—10月成立若干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听汇报、查材料、评议打分的方法,对全市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情况开展大检查(检查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1.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格式及范本
2.梳理行政依据格式及范本
3.梳理行政执法行为格式及范本
4.执法职责分解表
5.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联络员名单报表
(以上附件请各单位自行在http://www.fzj.gov.cn 网站下载)
关于成立珠海市咸期应急供水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珠府办函〔2006〕13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咸期应急供水工程各项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咸期应急供水工程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霍荣荫(市政府)
副总指挥:刘 毅(市政府)
郑中东(市纪委、监察局)
李建平(市发展改革局)
梁社新(市水务局)
李东义(市供水总公司)
成 员:梁锦全(斗门区政府)
武 林(市发展改革局)
赵适剑(市水务局)
张柏峰(市财政局)
吴丹坚(市监察局)
管恩红(市规划局)
朱存文(市国土资源局)
姜建平(市建设局)
童年生(市法制局)
曾国强(市公安局)
杨伍一(市国资委)
王 勇(市公路局)
林 绵(珠海航道局)
方 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黄计谋(斗门区水利局)
温洪曾(斗门供电局)
陈远明(市供水总公司)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务局赵适剑任组长,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信息通报等工作。
(二)工程推进组:由市供水总公司李东义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面实施、协调、推进工作。
(三)征地补偿组:由市国土资源局朱存文任组长,斗门区梁锦全任副组长,负责工程的青苗补偿协调工作。
(四)监督组:由市监察局吴丹坚任组长,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工作。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由市水务局负责召集,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建设局参加,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造价、招投标等相关事项。
(五)秘书组:由市供水总公司陈远明任组长,负责整理、收发相关材料。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