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06年4月14日   第7号(总第72号)



关于表彰我市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珠府〔2006〕29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我市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十分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为人民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促进了我市各项建设事业更快发展,推动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较满意。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各单位的承办任务和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经市人大、市政协同意,市政府决定对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16个单位和11名经办人员给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办理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全市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把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珠海作出贡献。

附件:我市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我市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6个):
市建设局 市公安局 市公路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市人事局 市地税局 市发改局
市经贸局 市教育局 市城市管理局 香洲区政府

二、先进个人(11名):
郭仲秋(市建设局)、朱大红(市外经局)、王巍(市公安局)、谢汝党、梁德亮(市府办)、
张柏林(市交通局)、周瑞雄(市城监委办)、许岩(市劳动保障局)、罗小励(市国资委)、
邱华雄(市卫生局)、唐素华(斗门区政府)。



关于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区级领导班子
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通报
珠府〔2006〕33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珠府办〔2006〕15号)和《关于开展全市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珠府函〔2006〕15号),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指标控制工作情况和各区(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共10个)
  被评为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的有斗门区政府、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建设局、珠海海事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二、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标单位(共14个)
  被评为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标单位的有金湾区政府、香洲区政府、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临港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国资委。
三、各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考核得分

地 区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姓 名

得 分

姓 名

得 分

斗门区

田忠敏

95

黄志敏

93

金湾区

陈 杰

94

谢雄辉

92

香洲区

张宜生

94

林海涛

92


四、各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得分

地 区

考核总分

实际得分

斗门区

80

73

金湾区

80

71

香洲区

80

70

五、 各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得分

地 区

考核总分

实际得分

珠海保税区

100

90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100

86

临港工业区

100

86

高新区

100

80


六、对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制,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矿事故指标控制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斗门区政府等10个2005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表彰,对先进单位各发给奖牌1块和奖金10000元,对10个先进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发给奖金1000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事故指标控制工作,维护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构建平安珠海、和谐珠海做出更大的贡献。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五日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珠海市2006年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1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安委办制定的《珠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安委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珠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市安委办
(二○○六年四月)

  为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防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立足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生产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建设,减少因缺乏安全知识导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为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创建和谐珠海、平安珠海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陈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鲁修禄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夏克军任副组长,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会、旅游、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文化、团委、妇联、质监、海事、外经、国资、水务、气象、渔政、供电等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及珠海特区报社、珠江晚报社、珠海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夏克军兼任。

三、实施步骤
  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从4月起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定目标,定任务,层层加以分解量化,采取合适的方式办法,切实做好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至11月)。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市政府将按照相关验收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工作重点 
(一)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组织安监、交警、消防、交通、建设和教育等部门,在辖区内的镇(街道办)、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形象生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别要做好参加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运用媒体强大的舆论攻势,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2.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本辖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宣传计划。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各种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咨询。要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建安全社区的重要意义,让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深入人心,发动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推动创建工作。
3.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做到早动手,早安排,精心准备,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深入,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安监部门:通过在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类工矿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安全自我防范水平。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培养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达到安全本质化生产要求。
2.公安部门: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宣传氛围,全面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抓好交通安全进学校试点工作,将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到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加大对重点社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在推动“五进”宣传工作进企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力争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上探索出新的途径。二是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关于防火、灭火以及火场逃生的知识。三是开展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宣传,规范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行为,防范恶性爆炸事故发生。
3.建设部门: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宣传高坠、坍塌事故防范措施为重点,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以燃气泄漏、燃气火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相关知识。
4.交通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车站、渡口等场所人流量大的优势,以运输企业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5.质监部门:主要抓好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的宣传教育,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6.海事部门:以危险品水上运输单位为重点,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渔业部门:主要向广大渔民宣传相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8.旅游部门:在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和酒店等场所及旅游车船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旅游安全知识。
9.教育部门:到学校学生中广泛宣传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基本知识。
10.文化部门:在文化经营场所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1.劳动保障部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12.卫生部门:开展卫生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医院门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小门诊、小诊所的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掌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13.环保部门: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民用核设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4.经贸部门:重点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商贸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5.水务部门:主要开展防洪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6.气象部门: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防雷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17.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市属国资系统的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8.城管部门:全面开展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9.公路部门:广泛宣传有关公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20.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21.团委:通过举行“青年安全岗”竞赛等方式,在全市青年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2.妇联:对全市妇女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让广大妇女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3.供电部门: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水平,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以社区为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特别要结合当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组织企业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促进企业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利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遍教育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社会、政治影响的重特大事故要坚决予以曝光,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为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年终组织验收。

附件:珠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览表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1-3 月

新春安全宣传

 

市安全监管局:

1. 摄制安全生产专题宣传片,于 1 月 29 日 至 2 月 10 日 在珠海电视台播放,提醒市民注意节日生产生活安全。

2. 通过市属媒体向社会公布 2005 年全市严重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行政执法情况、《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改情况、危化品专项整治和行政许可等情况。

3. 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 2005 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评出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先进单位、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并在媒体上大力宣传。

4. 编印《珠海安全生产动态》,更新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内容。

香洲区:

5. 联合区普法办和南屏镇政府于 3 月 16 日 在南屏科技工业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向园区务工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市公安交警支队和消防局:

6.3 月份,重点在全市国道、省道及主干道公路沿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7. 在珠海电视台播放道路交通和消防宣传公益广告。

市安全
监管局

香洲区

市交警
支队

市消防局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4-5 月

 

“五一”

黄金周

安全宣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局、 治安支队

1. 联合团市委组建一支大学生安全志愿者宣传队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 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市普法办举办外来工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 与市教育局、区教育局联合举办首届全市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共学交通法”我与家长共答题交通安全有奖答题活动。

4. 结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两周年的宣传教育工作, 集中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5. 在两报两台组织节日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题宣传。

6. 通过全民咨询等活动形式,重点开展民爆物品购买使用审批、大型活动安保申请等相关安保申请办事程序的宣传教育工作。

7. 通过发布、张贴广告等形式,开展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

市旅游局:

8. 通过在两报两台、《珠海旅游》杂志等媒体上开办安全知识专版、企业安全生产访谈、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9. 编印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小册子,发放给企业和游客。

10. 在珠海旅游网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市劳动保障局:

11. 每月举办《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培训班。

市安全监管局:

12. 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13. 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14. 各区安监局联合区民政部门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确定试点,进行宣传发动。

市渔政支队:

15. 召开渔业安全生产专题会、座谈会,对渔业区所在镇、村的干部和渔民群众进行宣传。

市城管局:

16. 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加强执法队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市公安交警支队

市消防局

市公安 治安支队

市旅游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渔政支队

市城管局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6 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安全监管局:

1. 邀请市领导在珠海电视台、珠海特区报和珠海人民广播电台发表“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讲话。

2. 6 月12 日 ,联合香洲区政府、全市30 个部门及企业在吉大免税广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大型活动 , 在现场通过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演示、业务咨询、派发安全宣传单张及小册子、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3. 联合市文联举办“珠海市安全生产(恒基达鑫杯)书画摄影大赛”, 6 月 20 日 在九洲城举行作品展览开幕式和获奖作品颁奖仪式。

4. 联合有关部门在拱北开展一次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演练活动。

5. 印制大量安全生产知识手册,送书进社区和企业。

6. 摄制 2000 份形象生动、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 VCD ,送到各区基层企业,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播放,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7. 邀请国家和省安全生产专家到各区、经济功能区举办安全生产报告会,组织广大安全监管工作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学习,提高我市各级安监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监察水平,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 拍摄具有较高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的电视广告,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一个月。

各区和经济功能区:

9. 各区和经济功能区分别开展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图片巡回展、消防讲座(演习)、组织社区宣传车巡回宣传、在电视台播出安全生产警语、组织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活动。

10. 组织开展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11. 香洲区开展事故隐患举报工作,公布便民举报电话。

12. 金湾区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13. 斗门区通过媒体扩大宣传声势,巩固消防社区建设成果,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14. 临港工业区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征文比赛和“安全在我心中”、“生命与安全”演讲比赛。

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和经济功能区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6 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和经济功能区:

15. 珠海保税区公布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6.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深入海岛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船舶驾驶员和渔民的安全教育。

17. 高新区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学习。

市劳动保障局:

18. 在珠海电视台《关注劳动》栏目中制作并播出一期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的专辑节目。

19. 制作工伤保险法律知识宣传展板和图片。

20. 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等报刊上宣传有关工伤保险法律知识。

市公安交警支队:

21. 深入农村、国(省)道沿线、重点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周边地区及外来工聚集的工业园区,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2. 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培训一批有交通安全教育资质的教师,提高全市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水平。

23. 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普法办联合举办“交通文明伴我行,交法连着你我他”演讲比赛。

市交通局:

24. 举办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25. 联合柏宁交通职业培训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工作。

26. 举办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会,交流安全监管经验。

27. 举办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知识宣传。

各区和经济功能区

市劳动保障局

市公安交警支队

市交通局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6 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公路局:

28.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活动。

市农业局:

29. 在珠海电视台播放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电视广告。

30. 印制并发放《森林防火通告》以及《山火扑救常识》 VCD 、小册子等宣传品。

31. 开办森林防火扑救培训班以及农机技术人员安全监理培训班。

市环保局:

32. 在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民用核设施事故预防和应急教育宣传。

市国土资源局:

33. 召开“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保护生态环境”研讨会。

市气象局:

34. 举办“世界气象日”大型宣传和咨询活动,印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防雷减灾、气球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单。

市渔政支队:

35. 开展渔船渔港消防演练。

珠海海事局:

36. 充分发挥各单位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珠海供电局:

37. 在两报两台加大宣传力度,刊播公益广告和专题文章,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和法律法规。

市公路局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气象局

市渔政支队

珠海海事局

珠海供电局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7 月

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宣传

市公安交警支队:

1. 开展“交通安全社区(村、学校)”建设工作,协助社区(村)办好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不定期在各社区(村)举办交通事故图片展和咨询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2. 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采取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 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派员深入企业,通过交通安全培训课等方式,直接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 组织民警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

5. 与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车周刊联合举办一次“珍爱自己,关爱他人,安全行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大型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6. 在市公安局《珠海 110 》栏目制作播放 6 期节目,向观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7. 在珠海电视台制作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与珠海电台交通音乐台合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在《珠海特区报》开辟《交警在线》专栏、在《珠江晚报》开辟《交通与安全》专栏,刊登有关交通法规和疑问解答文章。

8. 利用信息网络、传呼机、手机短信息等传播手段,发送交通安全警句及交通管理信息,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安全。

市公安交警支队

8 月

“绿色关爱”行动

市安全监管局:

1. 与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绿色关爱”安全生产活动,到基层企业开展现场服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2. 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市劳动保障局:

3. 在珠海电台《市民热线》栏目制作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的专辑。

市总工会:

4. 组织“送安全到基层(企业)”文艺演出活动。

市公路局:

5.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市安全监管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公路局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9-10 月

“十一”黄金周安全宣传

市委宣传部:

1. 把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或黄金时段进行关于安全生产的公益宣传。

市安全监管局:

2. 结合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播放公益广告、开辟安全专栏、安全监管访谈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

3. 开展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讲授特种作业安全知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

4.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向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先进的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市质监局:

5. 对区、镇从业单位的兼职安全监察员、检验检测机构一线检验员和食品安全巡视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6. 采取座谈会、通报会、宣传栏和派发宣传单、小册子等形式,宣传、介绍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

7. 利用黄金周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

8. 在市民中广泛宣传石油液化气瓶安全使用知识。

9. 针对我市住宅乘客电梯、商用扶手电梯快速增长的情况,制作播放有关电梯使用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公益宣传短片。

10. 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培训班,向企业人员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基本技能。

市旅游局:

11. 联合市安监局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培训。

市农业局:

12. 开展重阳节森林防火专题宣传。

市劳动保障局:

13. 举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工伤保险)法制现场宣传活动。

市水务局:

14. 组织开展对注册安全主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培训,邀请省、市公安消防方面的专家开办辅导课,举办讲座,进行现场演习。

市委宣传部

市安全监管局

市质监局

市旅游局

市农业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水务局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9-10 月

“十一”黄金周安全宣传

 

市外经贸局:

15. 向外资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设立安全生产意见箱。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6. 发挥宣传主导作用,组织文艺团体编排安全生产文艺节目,组织有关文艺演出活动。

市教育局:

17. 会同市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在全市大中院校、幼儿园中开展学生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 配备或聘用安全教育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外经贸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教育局

11 月

“ 11.9 ”消防安全宣传

市消防局:

1. 重点开展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推动各区完成“消防社区”创建工作。

2. 通过珠海电视台“珠海 110 ” 、“走向法治”“百姓茶馆”等栏目,制作、播放消防专题节目和消防宣传公益广告。

3. “ 11.9 ” 消防宣传日前后在珠海电台开辟一个消防专题节目。

4. 发挥消防网的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5. 对社会开放全市现役消防中队训练场所,充分发挥消防培训基地的作用。

6. 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消防演习,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商场、宾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交通路口悬挂宣传横幅。

7. 举办消防培训班,重点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职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岗位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值班人员,公众娱乐场所及社区、学校、企业的义务消防员进行业务培训。

香洲区:

8.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馆场所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9. 区文化局组织开展影剧院、网吧、印刷厂等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工作。

10. 区卫生局开展医院门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小门诊、小诊所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市消防局

香洲区

时间

主题

主要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11 月

“ 11.9 ”消防安全宣传

金湾区:

11. 在推进创建“消防社区”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进万家”和“珍惜生命、远离火灾”主题宣传活动。

12. 在部分村(居)委会开展警示挂图巡回展。

13. 举办消防自救知识讲座和示范演练。

14. 在学校开展“安全从小做起,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活动。

临港工业区:

15. 编印、制作石化仓储区专题安全培训教材、安全管理说明 VCD ,在石化仓储区两个闸口安防中心设置专门电教培训室,对进入仓储区的每一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16. 利用区 OA 系统向各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手机或小灵通传递安全提示或安全祝福用语。

17. 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区域性消防应急救援演习。

市渔政支队:

18. 开展渔船渔港消防演练。

金湾区

临港工业区

市渔政支队

12 月

建筑和燃气安全宣传

市建设局:

1. 开办安全员和安全资料员继续教育学习班、注册监理工程师学习班、从业电工新规范学习班、特殊工种继续教育学习班。

2.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水平。

3 、结合施工安全教育现场会,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实施“平安卡”试点工作。

4. 制作播放动画公益广告宣传片。

5. 深入施工现场开办全员安全教育学习班,开辟建筑工地学习教育园地。

6. 印制燃气安全宣传材料,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

7. 组织有关单位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在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进行现场宣传活动,印发安全宣传单。

市安全监管局:

8. 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选择部分建筑企业召开企业标准化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安全标准化作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市建设局

市安全监管局



关于调整珠海市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珠府办函〔2006〕23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珠海市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邓群芳(市政府)
副组长:詹土贵(市政府)刘松青(市卫生局)
成 员:
邓 洪(市卫生局)
李 力(市卫生局)
唐本雄(市卫生局)
李子松(市卫生局)
凌 武(香洲区卫生局)
姜长友(金湾区卫生局)
李 哲(斗门区卫生局)
钟 萍(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处理全市医疗机构审批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力兼任,副主任为李子松。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成立珠海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府办函〔2006〕2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顺生(市政府)
常务副组长:霍荣荫(市政府)
副 组 长:刘 毅(市政府)
成 员:
毛东信(市环保局)
熊豪品(市环保局)
武 林(市发展改革局)
郑潮龙(市国土资源局)
顾胜杰(市建设局)
孙旭方(市城管局)
管恩红(市规划局)
陈活平(市科技局)
张柏峰(市财政局)
郑卫东(市经贸局)
梁社新(市水务局)
李银好(市统计局)
王春剑(市旅游局)
黄文忠(市交通局)
杨 尧(市农业局)
古锦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傅小乐(香洲区政府)
陈 刚(金湾区政府)
梁元东(斗门区政府)
平 凡(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刘建明(横琴经济开发区)
焦兰生(临港工业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毛东信兼任。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成立珠海市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
系统与防洪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府办函〔2006〕2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协调开展我市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系统与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系统与防洪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霍荣荫(市政府)
副组长:刘 毅(市政府)、许秋萍(市规划局)、梁社新(市水务局)
成 员:
管恩红(市规划局)
赵适剑(市水务局)
傅小乐(香洲区)
陈 钢(金湾区)
阳化冰(斗门区)
黄茜平(珠海保税区)
平 凡(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刘建明(横琴经济开发区)
黄亚东(临港工业区)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