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09年5月25日 第10号(总第142号) 目 录
关于批准并公布珠海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珠府〔2009〕4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挖掘、整理、保存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斗门区“装泥鱼(花鱼)”等4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予公布。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子孙后代造福。 附件:珠海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珠海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珠府〔2009〕4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完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目标,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为主线,按照“三促进一保持”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确定的“五大任务”,着力构建交通、产业、城市三大格局,切实扩大内需保增长,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在应对金融危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大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福利、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为重点,着力推进《纲要》的实施 (一)全面履行《纲要》赋予珠海的新使命。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纲要》的编制背景、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具体内容。要紧紧围绕目标定位,在不断提高基础设施辐射能力、产业集聚能力、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快经济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努力使珠海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中心、辐射中心和示范窗口,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努力建设既有活力、又有实力、更有魅力的珠三角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市发改局牵头,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积极落实《纲要》实施方案。要把落实《纲要》实施工作方案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落实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评估,围绕“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积极展开探索,用足用活《纲要》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修编城市发展规划,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快调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我市各项规划与省相关规划衔接。优化城镇体系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建设高栏港工业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航空产业园区和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创新帮扶方式,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市发改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贸局、市旅游局、市劳动保障局和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三)积极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创新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以城际轨道交通、广珠铁路、高速公路和管道天然气、电网等为突破口,加快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步伐。开展气象、应急等领域合作,协同构建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跨区域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经贸局、市重大办、珠海供电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单位配合) 二、以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大力推进政府投资计划落实。今年政府投资的重点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关键领域等方面。要按基建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抓住资金筹措和项目管理两个关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支持,加快落实银行贷款、追收土地出让欠款,发挥国有企业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健全机制,加强协调,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市发改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五)大力推进交通设施建设。要开展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系规划,抓紧编制广珠城际轨道至珠海机场延长线和金港快速路、香海路、黄茅海大桥等重大交通项目规划方案,完善市内快速干道交通规划,形成方便快捷、现代化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规划体系,为开展新一轮大规模交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继续推进广珠铁路、广珠城际轨道、机场高速、高栏港高速、凤凰山隧道等项目加快建设,完成湖心路口至白蕉段省道工程改造。新开工建设珠海大道辅道改造项目、井岸二桥、金凤路和翠屏路等交通工程。落实公交优先,新建一批候车亭,加快拱北等交通枢纽站场建设,切实做好拱北口岸、城际轨道、港珠澳大桥三大节点交通对接。要加快完善海空“双港”集疏运体系,加大推进高栏港区基础设施配套力度,发挥好“双港”在珠海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完成珠海港总体规划修编,抓紧万山大型深水中转港研究,加快编制荷包岛海洋工程装备区规划,建成第二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开工建设高栏港区10万吨级主航道、10万吨级煤码头、4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加快推进南水作业区大突堤围堰和5万吨级燃气码头项目。(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港口管理局、市规划局、市重大办、市公路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和高栏港经济区、万山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六)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想方设法,争取国家和省批准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使用一批、积极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科学论证和推进高栏装备制造区与大杧岛的陆岛连接线工程、荷包岛与大杧岛防波堤规划建设,积极推进中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项目。推动航空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中航通用飞机制造基地,申报设立国家级航空产业园,培育和发展航空产业。推动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南海天然气终端、黄茅岛和高栏液化天然气、巨人网络和金山软件总部等项目加快建设。促进壳牌润滑油、丽珠制药等项目建成投产。大力推进500千伏国安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工程和珠海电厂5号机组建设。(市重大办牵头,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市经贸局、珠海供电局和高栏港经济区、万山区、航空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金湾区、斗门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七)大力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要落实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居民增加收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要大力引进国际品牌连锁企业投资,推进大型购物中心、商贸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构建大贸易网络,推动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开展“浪漫之城?生态珠海”旅游年系列活动,办好海岛旅游节、水乡旅游文化节、沙滩音乐节以及国际海钓和龙舟邀请赛,丰富澳门环岛游、圆明新园、农科奇观、西部田园风光和渔家乐等旅游项目和产品内涵,增强海岛观光、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特色旅游产品吸引力。加快海泉湾二期、海岛和游艇公用码头、游艇俱乐部等项目建设。要新建1-2家五星级以上酒店,提高珠海城市旅游度假接待能力,争取成为我省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首批试点城市。抓紧第八届中国航展相关工作,积极筹办一批专业展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家电下乡”等消费政策,扩大农村地区消费。(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办、中国航展珠海执委办和金湾区政府、万山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三、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八)强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完善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积极推进重化工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生态农业基地建设。继续实施“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打造“香洲服务”和“西部制造”品牌。细化产业发展政策,修订《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鼓励发展用工少占地少、有研发有品牌、高技术高效益的产业项目。大力发展物流、会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市发改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九)强化园区集群化发展。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环保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园区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着力培育“八大产业集群”,打造特色园区、品牌园区和效益园区。加快建设以临港重化、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和现代港口物流业为主的高栏港经济区,以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和高端服务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航空制造和空港物流业为主的航空产业园,以电子信息、家用电器和临港加工业为主的富山工业园。做强南屏、三灶、新青科技园和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打印耗材、生物医药、游艇和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贯彻落实全省第六次海洋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完善海岸、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搞好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兴海,重点发展海洋运输业、海岛中转仓储业、海洋新兴产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开发新兴高端滨海旅游产品。抓住省赋予珠海围(填)海造地先行先试权的机遇,结合我市未来城市发展和项目用海要求,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开展围海造地,为我市城市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和万山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四、以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为重点,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十一)加大力度开展招商引资。要创新招商方式和投资促进机制,保住存量、力扩增量,采取引进内资与外资并举、引进新项目与鼓励增资扩产并举、项目招商与产业招商并举、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举、外出推介与网上招商并举等措施,大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上新水平。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承接符合珠海发展规划的产业转移项目。瞄准中央企业开展重大项目招商,瞄准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开展先进制造业招商,瞄准港澳开展现代服务业招商,瞄准民营优质企业开展对内招商,瞄准重点产业开展产业招商。积极吸引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大型民营企业到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十二)加大力度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采取政策倾斜、资金倾斜、服务倾斜等措施,鼓励生产性企业壮大生产规模。千方百计落实保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措施,优化出口结构,重点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大力拓展新兴市场。千方百计鼓励创立自主品牌,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千方百计鼓励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拓展国内市场。千方百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活动,提高企业竞争力。(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十三)加大力度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要认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优先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从“小、散、弱”向集群发展。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强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负责) (十四)加大力度开展企业服务。严格执行《珠海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完善企业办事和投诉平台,健全服务协调机制,提高服务企业能力。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努力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5亿元,重点在融资上市、开拓市场、科技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五、以横琴新区规划建设为重点,着力深化珠港澳台合作 (十五)规划建设横琴新区。要完善横琴规划功能布局,整合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基础设施,推进项目招商,尽快启动横琴新区建设。要大胆推进横琴新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和环境创新,推动区域创新平台、物流服务基地、旅游共同市场建设,努力把横琴新区建设成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先行区、粤港澳合作机制的创新区和珠江口西岸城市的服务区。(市发改局、横琴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等单位配合) (十六)深化珠港澳台经贸合作。加大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力度,做好对港澳开放的先行先试工作。加强产业合作,承接港澳现代服务业的转移和辐射,支持我市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珠澳跨境工业区向珠澳跨境合作区转型升级,搭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的新平台。加快建设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依托我市现有台资企业,扩大对台经贸合作。(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农业局、市台湾事务局和金湾区政府、保税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十七)深化珠港澳项目合作。项目合作是珠港澳合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随着港珠澳大桥的规划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尤为必要。要抓紧调整相关规划,切实做好交通路网等方面的衔接。加快推进拱北口岸改扩建和横琴口岸相关设施建设,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提高大通关效率,发展口岸经济。深化机场等项目的合作,全力推进机场临时口岸、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中化格力公用码头对外开放。加快竹银水源工程建设,确保珠澳供水安全。(市发改局、市重大办、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口岸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等单位负责) 六、以自主创新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十八)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实施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投入,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亿元,增长27.4%,支持企业研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贷款贴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吸引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十九)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要发挥大学园区高校智力优势和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公共实验室和产学研战略联盟的扶持力度,争取组建市级工程中心2-3家,省级工程中心1-2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材料等领域的产学研基地2-3家。加快国家印刷及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市大学园区工委会、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二十)实施引才优才计划。要大力推动科研工作机制创新,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提高对海内外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实施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继续推进广东科技人才(珠海)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珠海)基地建设。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营造鼓励创业、创新、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七、以环境保护为重点,着力加快宜居城市建设 (二十一)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以规划为龙头,按照东西两大板块、组团式发展的思路,优化城市布局。尽快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编制西部中心城区概念规划、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抓紧研究情侣路、湾仔十字门商务区规划。加快推进前山河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旧城区、城中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完成一批横街小巷改造、路灯设置和“水浸黑点”整治等市政工程。加快启动西部城区建设,继续推进西湖城区和温泉新城规划建设,加快井岸城区建设步伐。实施交通畅通工程。坚持建管结合,加快“数字城管”建设。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规范广告牌设置,清理乱摆卖行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努力实现香洲城区看不见“乱搭建”、看不见“乱摆卖”、看不见“乱丢垃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改建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办、市城管执法局和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政府等单位负责) (二十二)抓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要严格实施《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建成医疗垃圾焚烧厂和西坑尾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等设施,加快推进垃圾发电厂技改项目、茶冷迳垃圾填埋场等环保设施建设。确保完成拱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大污染源在线监控工程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力度,加快排洪渠综合整治、污泥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迎检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我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通过国家复查。(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委办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二十三)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做好循环经济和发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倡导清洁生产。加大节能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力度,建立能耗评估制度。加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监测,推动重点耗能企业整体搬迁,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快建设企业脱硫等工程,加大海域、内河水域等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强化节能减排责任。(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珠海海事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要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构建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厉打击乱挖山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治地质灾害,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落实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推进“双十百绿”工程建设。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实施林分林相改造工程,积极申建黄杨山国家森林公园,申报设立竹洲省级水松湿地保护区,推进淇澳红树林生态园建设。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实施道路绿化、美化工程,逐步形成立体生态景观,提高绿化水平。(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和斗门区政府等单位负责) 八、以农村改革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十五)加快推进农村和农场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村发展物业出租等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继续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管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镇街村居管理体制。加快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市农业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二十六)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动都市型农业、生态型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水平。调整农业结构,加快斗门北部生态农业区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区和物流展销区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品牌建设,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推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专项资金到位,加大农业补贴和被征地农民的扶持力度。(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二十七)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着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水改工程和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加强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尤其是西部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尽快修复被强台风损毁的水利和市政设施。继续抓好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加大农村和海岛交通、水电、清洁能源、垃圾等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平沙、红旗华侨农场和白藤农场危房改造。(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经贸局、市住房办、珠海供电局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九、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八)加快文教体卫事业发展。加快野狸岛歌剧院、珠海博物馆新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筹办首届金秋艺术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古镇、古村落和名人故居保护开发工作,挖掘和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继续提升大学园区办学层次和水平。积极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和珠海职教基地。推进北师大(珠海)附中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市第二职校、市技师学校(技师学院)和市城职院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各类体育赛事,积极备战省运会和全运会。完成121个行政村的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理顺镇村卫生医疗机构体制和财政供给机制,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加大薄弱卫生院改造和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市人民医院北区、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中医院等项目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市文化局、市文明办、市大学园区工委会、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城职院等单位负责) (二十九)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优化创业环境,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劳动保障和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力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双百工程”,推动城乡适龄青年百分百接受技工教育、百分百实现技能就业。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解决好非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三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安全发展,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切实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实施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标准,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法律追究惩治体制。建立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健全市、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一)强化维稳、综治、信访和应急工作。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切实把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构建适应社会转型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队伍和基层调解组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化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信访工作,健全维稳评估机制和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渗透活动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反恐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加大森林防火力度。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市、区、镇(街)和企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海上搜救应急机制,提高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应急办、珠海海事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二)大力发展其它社会事业。支持中央和省驻珠单位以及各人民团体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双拥共建、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计生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科普工作,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加快发展妇女儿童、红十字、慈善和残疾人事业,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档案、人防、仲裁、打私、海防、气象、地震、地质、地方志、港澳流动渔民和对口援建帮扶工作。(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双拥办、市扶贫办、市援建办和各人民团体等单位负责) 十、以增收节支为重点,着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三十三)力争财税收入稳定增长。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加大收入征管力度,提高税费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应收尽收。强化纳税服务,引导单位和个人依法纳税。积极培育税源,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加强财税运行分析,健全异动预警机制。(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珍惜纳税人的劳动成果,用好纳税人每一分钱。加大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环保、文体、农林水事务等方面支出,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五)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财政体制,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和科学理财的积极性。建立收入征收权、财力分配权、资金使用权、财政管理权相互制约机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增强预算透明度。要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强化预算监督,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重大办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十一、以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六)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推进以特许经营方式为主的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支持自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程序,培育和扶持重点行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继续开展示范街道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实有人口综合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三十七)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四个分开”。开展机构改革,加快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畅顺、监督有力、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新体制。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公示、否定事项报备等制度,推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非行政许可事项压缩一半。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加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力度。(市编委办、市国资委、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审改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和各行政区政府等单位负责) (三十八)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金融领域改革,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整合国有企业资源,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出资人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外部董事和外派监事制度,实现国有企业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分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约束激励机制。推进价格和收费改革。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优化生产服务和港口物流环境。稳妥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改善市民购物环境。(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物价局、市外经贸局、市港口管理局、市经贸局和保税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十二、以效能政府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三十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做好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水平。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负责) (四十)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注重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要向社会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及其落实情况、公开政府部门职责、公开政府审批事项、公开政务信息和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尤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开发、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政府运作阳光透明、廉洁高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 (四十一)提高行政效能。开展“落实年”活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强化问责,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理顺市、区、镇(街)各级的职责分工,依法扩大基层自主权。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审批”,建立和完善跨部门统一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社会能力。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做到有责必问,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正确处理规范与效率的关系,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产业局等单位负责) (四十二)加强政风建设。政府组成人员必须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当好公仆。加强行风评议,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确保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机关出国(境)费用、办公经费预算零增长,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公务员队伍。(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关于印发珠海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报告的通知 (珠府〔2009〕50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报告》已经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日
珠海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报告 一、200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发展计划,努力克服世界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全市价格水平逐步回落,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生状况持续改善。据初步统计,全年实现本地生产总值 (GDP)992.06亿元,比上年增长9.0%。 (一)产业发展保持平稳,结构调整初显成效。农业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我市加大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强化落实灾后复产措施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持续增长,农民稳步增收。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52.46亿元,增长1.8%。受年初冰冻天气以及黑格比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水产养殖产量减少0.1%,完成渔业产值29.29亿元,下降2.0%。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完成牧业产值9.44亿元,增长19.4%。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加快,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正式挂牌,3个农业类产品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2个产品获省著名商标,全年成立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评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加3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企业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了我市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零”的突破。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我市最大的水产品加工企业珠海国洋食品公司一期工程正式投产。 工业方面,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需求疲软的影响,我市典型的外向型工业经济受到冲击,从三月份开始,全市工业生产增速明显下滑。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90.30亿元,比上年增长8.8%,完成工业总产值2603.70亿元,增长7.7%。从六大支柱行业看,占全市72.1%的电子信息、家电电气、石油化工、电力能源业的增加值分别增长5.4%、9.4%、4.9%和10%,生产较为平淡。占全市11.9%的生物医药、精密机械制造业增加值增幅分别为25.5%和23.6%,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工业继续向适度重型化调整,轻重工业产值比重从上年的39.5:60.5调整为38.2:61.8。分区域看,金湾区工业生产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工业增加值151.37亿元,增长18.1%,香洲区、高栏港经济区和高新区主园区分别增长6.5%、10.6%和10.4%,斗门区工业增加值与上年持平。工业产业优化升级实现新突破,格力电器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香洲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三灶生物医药等产业被认定为“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实现我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零”的突破。 三产方面,我市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实施“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全年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420.49亿元,增长10.2%。市场消费保持畅旺,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74亿元,增长19.3%,超过年初制定的预期目标4.3个百分点。第七届航空航天博览会成功举办,旅游业平稳增长,全年接待过夜游客808.21万人次,增长6.6%,实现旅游总收入155.08亿元,增长7.0%。房地产开发增速逐步回落,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达1143.9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05.47万平方米,分别增长28.7%和40.9%。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74.27万平方米,大幅下降48.0%,商品房空置面积有所增加,达51.22万平方米,增长16.6%。香洲区服务业发展形势喜人,“香洲服务”品牌已具雏形。全年香洲区共引进服务业项目900个,占引进项目总数的92.3%,其中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有9个;新注册和增资世界500强企业3家,总部企业达19家;全年实现三产增加值327.42亿元,增长11.0%,占全区GDP的53.8%。 (二)重大项目进展顺利,扩大内需蓄势待发。重大项目建设和推进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一桥两轨”、“三大节点”相关项目和一批重大龙头项目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阶段性进展。“一号工程”广珠铁路实现了桥梁、隧道、车站和路基的全面开工建设,其中珠海段完成投资4.5亿元。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加快建设,珠海高新区埔仔村搬迁、珠海段超高压线路迁改等难点问题也确定了解决方案,轨道延伸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铁道部审查。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专题通过专家审查,大桥生态、环保等工作加快推进。西部沿海高速珠海段支线 (京港澳高速)建成通车,省道S272线改造、金凤路凤凰山隧道工程开工建设。机场高速、高栏港高速公路软基处理试验段工程开始动工,各项前期工作加紧推进。两个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首个泊位正式投入试运行。一个10万吨公用干散货煤码头和四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已上报国家发改委。高栏港LNG接收站的陆域形成工程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89亿元。一批重大龙头实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培育和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中船集团在华南地区建设的综合性修造船基地项目引进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市已与中船集团签订框架性协议。壳牌润滑油项目已完成基本办公和生产设施主体工程。珠海电厂5号机组等项目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内需、促增长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结合珠海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努力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先后制定并出台了《珠海市“十项工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应对当前困难局面的若干措施》、《珠海市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 (三)对外贸易快速增长,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468.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5%,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8个百分点,增幅列珠三角九市第2名。其中,外贸出口首次突破200亿美元,达211.72亿美元,增长14.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外贸进口256.65亿美元,增长20.0%。从出口贸易结构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所下降,完成出口额70.66亿美元,下降12.8%;一般贸易出口37.27亿美元,增长20.5%;加工贸易出口153.30亿美元,增长5.0%。企业“走出去”战略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批境外投资企业16家,增资4家,投资总额1386万美元,增长52.7%。完成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3385万美元,总计在外劳务人员1.22万人。 受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全市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04个,下降60.1%;合同外资金额14.53亿美元,下降42.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11.42亿美元,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增速为11.0%。对内招商形势良好,通过举办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招商会、家用电器产业暨格力电器配套项目招商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暨伟创力配套项目招商会,大力开展专项产业招商。全年累计引进内资项目204个,引进内资注册资本金总额30.11亿元,增长37.5%。 (四)财税金融健康运行,居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市财税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2.32亿元,增长21.8%。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5.68亿元,增长27.6%。全市实现税收总收入298.11亿元 (含海关代征),增长27.6%。其中,国税收入175.40亿元 (含海关代征),增长21.4%;地税收入115.66亿元,增长40.5%。金融业运行平稳,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1575.36亿元,比年初增长13.5%;贷款余额为748.63亿元,比年初增长12.4%,其中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贷款96.42亿元,比年初增长17.0%。为拓宽投融资渠道,市政府积极开展融资工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总额达90亿元贷款的协议,为我市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万元,比上年增长8.6%;农渔民人均纯收入8048元,增长5.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27.86亿元,比年初增长23.0%;恩格尔系数为38.6 %,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每百户城镇居民汽车拥有量达25.5 辆,比上年增加3辆;全市物价水平得到有效控制,从4月份开始逐月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4.6%。 (五)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改革创新力度加大。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园区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市24个工业园区 (片区)进行并、转、撤,重点建设高栏港区、高新区、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四大园区”,做精做强南屏、三灶、新青、平沙“四个特色园区”,充分发挥珠海保税区 (跨境工业区)“一个特殊功能区”作用,形成“4+4+1”的园区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园区配套资金,支持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水平和竞争力。逐步理顺市、区、镇与各工业园区的关系,明确开发管理权责。目前,园区的各项规划已全面铺开,管理体制和架构调整基本完成,土地置换整合有序进行,各园区撤并转工作进展顺利,园区投融资方案和考核方案已制定,园区网站投入建设,园区“七通一平”设施建设日益完善。作为广东省唯一的航空产业园,珠海市航空产业园开园仪式在中国航展开幕日胜利举行,取得了巨大反响。 改革开放与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按照总体谋划、分布到位的方针,我市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国企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港口管理局,体现“以港立市”的战略要求,实现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积极探索“大部制”改革,组建市政园林局 (林业局),形成“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全面覆盖、费随事转、人随事走”的市政园林新格局。把深化国企改革与投融资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组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探索教育国际化,进一步推动引进欧美名校与大学园区高校联合办学。学习港澳经验,以深化珠港澳合作为抓手,不断深化对外开放。重点学习借鉴香港社会管理经验,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在粤港澳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积极推动建立珠澳政府间正式沟通渠道。 (六)环境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实现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的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迎检工作,通过迎检促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山体复绿与河涌整治工程等方面实现突破,改善了城市环境。在年度全省环保责任考核及珠江综合整治考核中继续取得优异成绩;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结果显示,珠海是全国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一批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斗门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凤凰河排洪渠截污综合整治、前山河综合整治、香洲主城区排污系统管网建设、高栏港南水污水处理厂以及拱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扩建等工程进展顺利。 科教事业蓬勃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引进了第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 (研发中心)3家,建立起第三批科技创新公共实验室4家,新认定省、市工程中心4家。在2008年国家首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我市有95家企业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正在公示中。全市共有31个项目被列入2008—2009年度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5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9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6项。教育现代化工作全面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1%,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6.7%,高等教育入学率达45.1%。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普通高考各项录取指标、高分层人数均居全省前列。高度重视发展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出台了《珠海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珠海市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高级中学、市二职校、北师大 (珠海)附中二期工程建设,以及市一中、斗门一中扩建工程正抓紧推进。 卫生事业加快发展。2008年卫生工作以实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主线,突出抓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三大重点,各项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小病治疗免费”在农村和城市全面开展试点,全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正在建立中,全年共为居民提供免费治疗和卫生服务10万人次。农村、社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慢性病随访、围产期保健访视和健康教育进家庭等活动,推行首诊、双向转诊、巡诊、上级医生坐诊、会诊等措施。截至2008年底,全部建成100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惠及全市三分之二以上农村居民。 文化旅游事业全面发展。树立“大旅游”文化理念,积极开展“浪漫之城?幸福珠海”旅游年系列活动,提升珠海旅游文化品牌。珠海歌剧院、博物馆新馆建设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古元美术馆和图书馆新馆正式开馆,苏曼殊故居修缮工程顺利完工。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活动,成功举办了珠海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风从八面来》大型主题文艺晚会、珠海首届合唱节以及第二十七届滨海之声音乐会、第二十届青少儿艺术花会等40多场全市性重大文艺演出。群众广场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全年演出达1300多场次。举办“文化大讲堂”讲座50期,先后邀请了王蒙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登台开讲,现场听众逾3万人次。斗门赵家庄被评为“广东省古村落”,“斗门水上婚嫁”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现非遗“国宝”零的突破。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突破。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9%,维持在较低水平。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逐步健全,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新增就业岗位5.52万个,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7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帮助城乡困难群体就业2433人。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培训、指导城乡失业人员和在岗农民工8.19万人,增长34.3%。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至2008年底,全市五项基本保险参保人数达331万人次,社会保险覆盖率为91%。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达10.7万人,参保率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7.4万人,省下达任务完成率为106.9%。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 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仍比较突出。一是经济总量偏小,GDP尚未达到千亿元,全年9.0%的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发达城市差距拉大。二是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速逐季回落,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合同金额及制造业投资额等指标出现负增长,现有几个骨干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全市缺乏新的具有牵动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投入建设,经济增长后劲不足。三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压力越来越大,培育内源型经济的任务很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完成“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的节能目标困难很大。四是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居民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尤其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 (一)发展环境。展望2009年,国内外政经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从国际环境来看,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风暴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继续扩大,中东局势进一步恶化,国际政治和贸易争端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全球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原材料价格波动、国际需求减少、人民币汇率变化等因素交互影响,经济下行的压力日益增加。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新的增长动力尚待形成的转折期,经济转型的阵痛难以避免。尤其是在世界经济普遍低迷的大环境下,我国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外向型经济难以继续维持高速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自主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必然选择。从我市实际来看,规模偏小的典型外向型经济更容易受到外围因素的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差,面临着经济转型与加快发展的双重压力。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既要充分估计困难,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应对挑战,更要强调机遇意识,在困境中寻找机遇,在变局中谋求突破。当前,中央和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增长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的实施,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09年对珠海来说,挑战前所未有,务必重视;机遇千载难逢,不容错过。只要我们措施有力得当,工作扎实到位,我们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依靠后发优势,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2009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正确判断和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以《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为契机,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扩大内需保持增长为目标,以突破瓶颈调整结构为抓手,全力推动落实“保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民生、定格局”五大任务,加快构筑我市交通、产业、城市三大格局,为建设既有活力、又有实力、更有魅力的珠江口西岸核心 (中心)城市夯实基础。 (三)主要预期目标。根据国家和省的预期目标以及我市经济发展趋势,200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本地生产总值 (GDP)增长8.5%,总量达1098亿元,人均GDP增长力争与GDP增长同步; ——工业增加值增长11.5%;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外贸进出口、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力争有所增长; ——引进内资注册资本增长20%; ——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1%以上; ——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分别控制在3.51万吨和2.89万吨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三、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重点突破交通瓶颈,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交通先行,大力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功能和集疏运系统,加快疏港公路、铁路干线路网建设,集中力量确保“一号工程”广珠铁路和广珠城轨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金海路、高栏港高速、机场高速、金凤路、省道S272、井岸二桥、省道S366和城市东西第二通道 (香海路)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全面贯通海港、空港、口岸“三大节点”。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高栏港区陆岛连接线、大 (杧)荷 (包)防波堤、东大堤、集装箱码头、煤码头、矿石码头、航道扩建以及中国船舶等项目填海造地工程,加快建设以集装箱、大宗散货和外贸物资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坚持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推进,加快拉开城市建设规模。积极推动西部中心城区斗门起步工程,加快建设中兴南路延长段,围绕富山工业园整合建设新城区。以工业园区和房地产开发为抓手,提高井岸镇、白蕉镇、红旗镇和白藤湖地区的城市功能集中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西湖新城、温泉新城的规划和建设,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进一步优化提升东部城区功能,着力打通东部城区主轴,形成以唐家湾区域为科教中心、野狸岛周边区域为文化休闲中心、“拱前吉” (拱北、前山、吉大)区域为商贸中心、湾仔十字门水道附近区域为中央商务区的功能格局,把情侣路沿线打造成为融高端服务功能、高尚居住功能、高雅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走廊和金色海湾。 (二)突出抓好投资工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内需、促增长的各项举措,把重大项目拉动和扩大有效投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珠海“十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航空产业园、高栏港海洋工程配套、口岸改扩建、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和各项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资金,千方百计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抓紧落实各项银行贷款、国有资产转让收益、追缴土地欠款,充分发挥市城资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和珠海交通集团等融资平台的作用,继续推进BT、BOT等融资方式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全力抓好政府投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制,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定期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推进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的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合力。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和“绿色通道”建设,积极申报一批、筛选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确保新增项目不断档、有效投入不减速。大力促进在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拟建重点项目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同时在项目征地拆迁、协调服务、加快审批、资金保障上予以支持,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经济带动作用。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强化与国内外大集团的合作,促进大项目引进落户。加强与中远、中海、马士基等航运巨头的合作,促进以港立市战略的实施;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英国石油公司、法国道达尔公司、美国道化学公司等石化巨头的合作,迅速形成石化工业规模;加强与中船、中远、新加坡胜科等大型修造船企业的合作,启动修造船基地建设;加强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南航等航空航天企业的合作,启动航空产业园建设;加强与港中旅的合作,加快续建海泉湾二期。 (三)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快园区资源整合,改革园区管理体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创新园区投融资模式,全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切实改善园区配套条件,加快园区土地平整、道路交通、排污治污、供水供电、征地拆迁及各种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升园区发展的项目承载能力。重点加大对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和高新区的配套力度,尽快形成吸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落户的重要基地。加紧出台园区投融资方案,建设起“投入—运作—回收”的良性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为园区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格局。重点发展用工少占地少、有研发有品牌、高技术高效益的产业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信贷投放、技术引进等方面对符合现代产业体系框架要求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培育核心企业。东部地区即环港澳地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香洲服务”品牌,实现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战略性转变;西部地区以“双港”为引擎、大项目为龙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临港和临空产业。重点抓好游艇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打印耗材、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软件与集成电路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金山研究院、巨人城总部及香洲区一批骨干服务业工程建设。 (四)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落实《珠海市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的支持,引进国家和省级创新机构、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项目落户珠海。加快建设“数字珠海”工程,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重大专项攻关,积极推动生物医药、印刷线路板、音视频多媒体芯片设计及应用、国家印刷及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等一批重点工程中心建设。争取组建市级工程中心2—3家,省级工程中心1—2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产学研基地2—3家。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扶持中小企业各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珠海实际,按照“抓创新、促转型、破难点、减负担、上增量、强服务、保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竭力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转型升级,争取多兼并重组,少关闭破产,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借款放贷,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增加投入,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在关键技术和再创新方面的合作。重点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突破政策瓶颈,优化完善自主创新环境,使珠海成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创业的热土。 (五)调整内外贸易结构,全面提升经济适应能力。认真落实和主动适应外经贸新政策和特区政策的调整,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重点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引导传统优势行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大力拓展新兴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和行业标准制定活动,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用足用好上级关于扩大内销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出口转内销,扩大国内市场需求,逐步改变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局面。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在投资、土地、财税、环境、技术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推广先进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支持和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产业。鼓励企业多采购本地原材料和配件,促进配套产业集群的形成,扩大加工贸易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大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整合招商资源,转变招商方式,优化招商服务,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主动承接符合珠海发展规划的产业转移,瞄准央企及国家基础产业、欧美日韩等跨国企业以及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定点、定向招商。重点围绕电子信息、家电电器、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和航空产业园的发展以及拟建的港珠澳大桥项目,认真做好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专题招商、产业招商。抓住CEPA补充协议五签订的有利时机,发挥我市区位、港口、环境和旅游资源等优势,大力引进港澳地区高层次、高水平的会展、物流、旅游和总部经济项目。加强与投资公司总部的联系,切实抓好对增资扩产企业的服务工作。对增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及已在我市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新设研发中心的项目,实行预约服务和现场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增资扩产。 (六)狠抓节能减排任务,积极推进生态城市建设。认真落实《珠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完善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成立市区重点耗能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加快重点耗能企业整体搬迁工作。 积极实施《珠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扶持引导试点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深入开展。用好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统筹安排好市政府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抓好我市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减排工程,推进西部地区镇 (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发挥政府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全面落实《珠海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七)加快体制改革创新,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认真落实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推进各项改革进程,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夯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制度基础。一是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更加规范政府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二是继续推动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建与珠海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投融资格局。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进一步推进园区体制改革,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园区的产业集聚能力,促进现代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珠海“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培育建设公民社会,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民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八)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精神,结合珠海实际,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培育现代农民、建设现代农村的要求,着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城乡产业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财政体制、城乡社会管理和城乡社会保障“六个一体化”制度建设。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通过转变农民就业方式,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农民;通过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高品质的现代农村。 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核心,切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产品流通补贴和设施农业补贴的力度。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农业、都市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发展。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提高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装备水平。继续探索和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加快建设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按照中央的要求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九)继续巩固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和谐珠海建设。高度重视解决民生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密切关注和认真解决民生问题,尤其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物价、住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做好对困难群体的住房、生活补贴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对口扶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二是重点加强文体教育和卫生事业建设。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继续加快市高级中学、市二职校、市技工学校新校址、北师大 (珠海)附中二期工程、城职学院等学校的建设。加快推进珠海歌剧院、市博物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南方文化产业园、市文化馆等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扶持政策,继续探索多元办学模式。加快新型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城市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居民健康服务水平。重点抓好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北区、传染病专区、市精神卫生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第二中医院规划建设,推进薄弱卫生院改造,加快农村卫生中心配套。三是认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建立经常性的再就业援助制度,突出抓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对普通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城乡适龄青年的技能培训,实施“双百工程”,做到百分之百接受技工 (中等职业)教育,百分之百实现技能就业。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研究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珠海。 珠海市2008年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与2009年预期目标表
注:1.2008年的数据中,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为预计数,其余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市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统计年报为准,2009年的预期目标为指导性目标。 2.本地生产总值、人均GDP、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余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增长速度是按等价值指数法计算。 关于印发珠海市园区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府办〔2009〕23 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园区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珠海市园区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格局,引导园区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全面促进我市园区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依据 (一)《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珠字〔2008〕8号)。 (二)市委《珠海市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珠字〔2008〕11号)。 (三)《关于整合园区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委办〔2008〕49号)。 二、考核原则 (一)突出质量效益指标和节能减排指标,引导园区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发展。 (二)既要考虑各园区发展的基础现状,又要考虑发掘园区增长潜力。 (三)既体现园区发展的共性,又体现各园区发展的差异性。 三、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经整合后的“4+4+1”共九个园区。 (一)4个重点发展园区:高栏港经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 (二)4个优化提升的园区:南屏工业园、三灶工业园、新青工业园、平沙游艇产业和休闲旅游区。 (三)1个特殊功能区: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 四、考核指标 (一)考核指标构成:由单位面积税收、主导产业聚集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货运量增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招商引资任务等6个指标,以及“成绩突出加分”,形成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二)各园区指标设定:根据发展条件与定位要求,对每个园区考核3到5个经济指标,进行差异化考核(详见附件2)。 五、评分标准 (一)每个指标标准分值范围为0-100,结合要求设置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为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或任务要求为60分,视指标完成情况而进行加分或减分。另外,设置了一个“成绩突出”加分项,体现对园区发展的导向。 (二)每个指标根据其在现阶段园区建设中的重要性程度而在权重设置上有所区别,范围在15%-50%之间。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为标准分值乘以该项的权重。园区每项指标实际得分累计,再加上奖励分,为各园区的总分。 (三)园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事故和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被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查处的,该园区不得评定为优秀园区。 六、考核办法 采取自查与组织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分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自评。各园区或各区(功能区)管委会,根据上述考评指标,按要求的统计口径,对辖区内的园区进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并于次年3月底前报市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为考查评议。市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各园区自查自评情况和上报的统计年报表进行综合评价审核,形成评审意见。 七、表彰奖励 (一)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市级有关部门、园区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并按照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排名、公示。 (二)考核成绩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园区工作综合评定和资源配置、投资力度、项目扶持的重要依据。 (三)排名在前三名且总分在75分以上的为优秀。市政府对优秀园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年度“珠海市示范园区”荣誉称号。 (四)各相关单位、各园区要实事求是地及时报送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自2009年第一季度起,对除航空产业园外的其他园区2008年经济发展情况实施考核。 (二)本办法由市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园区评价考核指标解析 2.珠海园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3.园区考核办法操作示例 附件3 园区考核办法操作示例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园区各项会议精神,现制定了《珠海市园区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基本思路是:根据园区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设定指标和权重,既体现共同性又要体现差异化考核;考核指标尽量简化,各园区指标3-5个;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的定位;指标体系尽量与既有指标相衔接,突出可操作性;指标可以定量分析,即体现现有水平,又体现发展潜力。 有关操作方法示例如下: 按考核办法规定,甲园区需考核Y1、Y2、Y6三个指标,即单位面积税收发展指标,主导产业发展指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耗能降低率,权重分别为40%,40%和20%。 一、Y1指标 基础数据有四个,2008年,全市以及甲园区已出让企业建设用地面积每平方公里税收强度:本园区2亿元、全市平均1亿元,每平方公里税收增长速度:本园区10%、全市平均22%。 Y1指标标准分=本园区S1/全市平均S1)×30+(本园区S2/全市平均S2) ×30 =(2/1)×30+(10%/22%)×30 =73.6 Y1指标实际得分=标准分×权重=73.6×40%=29.4。 另外,考虑到有可能出现负增长或分母为小数,设定了控制阀,即S2≧1%,S2取绝对值,绝对值不足1%设定为1%,同时为了避免数据过分悬殊,限定分值在〔0-100〕区间内,即0分保底,100分封顶(以下各数据同)。 二、Y2指标 本园区两大主导产业上年工业增加值为36亿元,园区增加值为60亿元;本年两大主导产业工业增加值50亿元,园区增加值75亿元。 设主导产业增加值/园区增加值为Z Y2指标标准分=60+(本年Z-上年Z)×100×本年Z×4 =60+(50/75-36/60)×100×(36/60)×4 =60+(0.67-0.60)×100×0.6×4=76.8 Y2指标实际得分=标准分×权重=76.8×40%=30.7。 三、Y6指标 本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007年为2吨标准煤,2008年为1.9吨标准煤。 Y6指标标准分=60+[-(1.9-2)/2]×100=65 Y6指标实际得分=65×20%=13 另外,该园区本年度获得国家名牌产品一个,省级技术中心一个,引进500强企业一个,获得省级认证产业集群示范区一个,总计加分5.5分。 甲园区实际总得分=Y1+Y2+Y6+奖励分=78.6 关于废止《珠海国际货柜(九洲)集装箱疏港运输实施细则》的决定 (珠港口字〔2009〕49号) 1996年3月5日,珠海市港务局制定了《珠海国际货柜(九洲)集装箱疏港运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核查,该《实施细则》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2002年1月1日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8月1日施行)存在重大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从2009年6月1日起,《珠海国际货柜(九洲)集装箱疏港运输实施细则》予以废止,停止执行。 珠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