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档预约 > 保密制度
|
珠海市档案馆的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严格按照密级执行借阅审批手续,对机密档案严格管理。控制使用。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须经局馆领导批准,借阅“秘密”级档案资料须经科室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本馆内部人员绝对不允许将档案资料带出馆外或私自借给他人,不准随意与他人谈论保密档案内含及库房存放位置情况。 四、查阅利用档案者不准随意进入库房,如因工作需要或参观库房时必须以过领导批准并由本馆工作人员陪同。 五、查阅利用本馆档案,一律在阅览室,未经馆领导批准,档案不外借、不出馆。 六、任何人不得利用普通邮政、普通电话和明码电报传递秘密文件资料和机要事项。 七、查阅利用者未经本馆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有密级的档案资料;从本馆抄录、复制的档案材料,未经本馆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出版。 八、档案的降密、解密、开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九、对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严禁出卖或改为他用。 十、本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保密制度,丢失或擅自提供档案,泄露档案机密等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