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集 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

 
文章来源:国家档案局

  在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范围胜利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迅速地、有计划地恢复与发展人民经济,借以供给目前人民革命战争的需要及改善人民生活,亟待建立中央的财政经济机构。

  1949年6月4日,周恩来在北京饭店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在北平的各级党政机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宣布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之下,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由陈云、薄一波负责筹备组织,在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前的几个月内,计划并领导国家的财政经济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基础上又组建了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1949年4月起草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国家财政机构的组织大纲(草案)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1949年5月31日草案)(1)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1949年5月31日草案)(2)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1949年5月31日草案)(3)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1949年5月31日草案)(4)

1949年6月4日有关成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1)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2)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3)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4)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5)

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时全体委员合影